深圳隨遷子女中考招生政策正在征求意見
2021年2月26日,深圳市教育局麵向社會(hui) 發布了《深圳市非深戶籍就業(ye) 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後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
深圳市隨遷子女中考報名與(yu) 錄取審核條件基本不變,《辦法》擬於(yu) 2021年9月1日起實施,不對2021年中考報名工作產(chan) 生影響。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官方解讀,此次《辦法》出台可以看作是對既往工作經驗的一次歸納總結。現行的隨遷子女在深圳市參加中考政策已實行近5年,將成功經驗以規範性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確很有必要,有利於(yu) 落實好國家和廣東(dong) 省關(guan) 於(yu) 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相關(guan) 要求,繼續做好非深戶籍就業(ye) 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後在深圳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工作。
深圳市隨遷子女中考報名與(yu) 錄取審核條件基本不變
《辦法》規定,具有我市初三學籍的隨遷子女(須為(wei) 應屆生),可在我市參加中考,並根據條件報讀相應的高中階段學校。具體(ti) 可分為(wei) 兩(liang) 種情況:
一、同時符合下列5項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參加高中階段學校劃線錄取,按照我市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類學校(含中職學校、技工學校,下同),也可參加民辦普通高中補錄或中職類學校注冊(ce) 入學:
1.考生父親(qin) 或母親(qin) 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ye) ;
2.考生父親(qin) 或母親(qin) 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3.考生父親(qin) 或母親(qin) 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證;
4.考生父親(qin) 或母親(qin) 在我市繳納基本養(yang) 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且其中任一險種累計繳費滿3年(繳費年限計算截至考生參加中考當年的8月31日,社會(hui) 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5.考生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學籍。
二、在我市參加中考但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隨遷子女,僅(jin) 限於(yu) 參加我市民辦普通高中補錄或中職類學校注冊(ce) 入學。
從(cong) 公布的內(nei) 容可以看出,《辦法》將繼續沿用現行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政策,基本保持了2016年以來我市隨遷子女中考報名與(yu) 錄取審核條件,沒有重大變化。
利用信息技術,強調便民服務
《辦法》還要求各有關(guan) 部門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數據共享,提高審核效率,實行網上審核,為(wei) 考生和家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經過與(yu) 市教育局相關(guan) 負責人確認,隨遷子女學生在其就讀初中學校即可完成報名,合法穩定職業(ye) 、合法穩定住所、有效居住證、社保繳納情況、學籍等條件可通過隨遷子女學生家長的姓名和身份證號進行網上審核。其中合法穩定職業(ye) 和合法穩定住所主要依據居住證和社保繳納情況進行核驗,不需提供額外的紙質材料。
《辦法》不影響2021年中考報名
《辦法》擬於(yu) 2021年9月1日起實施,不對2021年中考報名工作產(chan) 生影響。
意見征集通道
目前,《辦法》正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各有關(guan) 單位、個(ge) 人可在2021年3月28日前通過以下渠道反饋意見建議。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郵箱: szzb-zk@sz.edu.cn。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羅湖區泥崗西路1068號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收,郵編518023,並在信封上注明“隨遷子女中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