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著名的恐龍明星,居然沒有腦袋
來源:物種日曆
發布時間: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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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機會(hui) 前往美國紐約旅行,在美國自然博物館的蜥腳類恐龍展廳,你將會(hui) 看到一位來自侏羅紀的史前巨人——一隻編號為(wei) AMNH 460的秀麗(li) 雷龍(Brontosaurus excelsus)。它昂起高聳的頭顱,舒展著鞭子似的長尾,仿佛睥睨著所有進館參觀的遊客。然而在它的背後,卻隱藏著一段長達一百多年的“改名風波”,這究竟是怎麽(me) 回事呢?

美國自然博物館的秀麗(li) 雷龍化石 | ScottRobertAnselmo / Wikimedia Commons

“走路如雷響的恐龍”

19世紀70年代,美國古生物學界的一對老冤家,奧塞內(nei) 爾•馬什和愛德華•柯普之間的“化石戰爭(zheng) ”激戰正酣,雙方“打”得不可開交。馬什和柯普本是在歐洲留學的同窗,柯普自幼聰慧天賦過人,而比柯普大9歲的馬什則大器晚成,憑著大富豪舅舅喬(qiao) 治•皮博迪的慷慨資助後來居上。由於(yu) 種種原因,本是同學兼同行的馬什和柯普起了不少矛盾,他們(men) 倆(lia) 在美國全境搜羅化石,誓要在化石數量和種類上超越對方。

1879年,任美國耶魯大學教授的馬什,得到手下的消息,聽說在懷俄明州科莫崖的莫裏森組化石點發現了一些巨大的恐龍化石。莫裏森組是侏羅紀北美恐龍的化石聖地,更是馬柯二人爭(zheng) 奪的“戰略要地”。看到運至實驗室的一塊塊碩大骨頭,馬什心裏早已樂(le) 開了花,心想可以用這個(ge) 大家夥(huo) 殺一殺柯普的威風。經過研究鑒定,馬什將這種恐龍歸入蜥腳類,並給它起了一個(ge) 響亮的名字——Brontosaurus。其中Bronto指雷鳴,saurus指蜥蜴(常用的恐龍學名後綴)。馬什給新恐龍起的這個(ge) 名字,暗示這種龐大的恐龍,走起路來都會(hui) 震天動地,發出雷鳴般的響聲。

Hans Friedrich Gadow根據馬什發現的秀麗(li) 雷龍,繪製的骨骼圖 | Wikimedia Commons

可可愛愛,沒有腦袋

雷龍這樣霸氣的名字很快吸引來民眾(zhong) 的注意,馬什很快發揮出他吹牛的本領,在報紙上大肆宣揚:“……我們(men) 驚奇地發現了這種巨大的恐龍,一旦它用腳後跟站立起來,那真是高聳入雲(yun) ……當一大群雷龍從(cong) 遠處走來時,一定是塵土蔽日,響聲如雷。”雷龍的名氣逐漸傳(chuan) 播開來,而憑借著這隻龐然大物,馬什也賺足了麵子,一時間讓競爭(zheng) 對手柯普抬不起頭。

在隨後的幾年裏,馬什團隊又在懷俄明州發現了多具雷龍的化石。馬什手下的得力幹將沃爾特•格蘭(lan) 傑於(yu) 1898年又發現了一大批蜥腳類恐龍化石,經馬什鑒定屬於(yu) 雷龍和之前發現過的迷惑龍(Apatosaurus)。這一批化石最終運往美國自然曆史博物館,其中一具較完整的雷龍化石以AMNH 460的編號收編入庫。

圓頂龍(Camarasaurus)頭骨 | Quadell / Wikimedia Commons

盡管材料很豐(feng) 富,但雷龍的頭骨化石卻遲遲沒有發現。雷龍AMNH 460是美國自然博物館陳列的首隻蜥腳類恐龍化石,館方上下對此高度重視。然而當工作人員準備複原並組裝化石裝架時,頭骨的造型卻讓大家犯了難。無奈的格蘭(lan) 傑立即請教了馬什,然而已經通過宣傳(chuan) 攻勢賺得盆滿缽滿的馬什似乎並不太在乎,大手一揮說:“那就給它安上一個(ge) 圓頂龍的腦袋吧。”於(yu) 是缺少頭顱的雷龍標本上,就十分草率地裝上了圓頂龍的頭骨。

消失的名字

雷龍化石組裝的過程漫長而細致,美國自然博物館花了整整六年時間才完成。不僅(jin) 如此,這具標本的腳、小腿、肩胛骨和尾椎骨化石都已缺失,館方分別調用了其他雷龍化石標本上的材料才組裝成功。

美國自然博物館展出雷龍的照片,1870年拍攝 | Wikimedia Commons

然而到了1903年,古生物學家埃爾默•裏格斯的研究卻讓雷龍之名一度消失。裏格斯在觀察對比了雷龍和迷惑龍的化石後,發現兩(liang) 者之間的差異不足以劃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物種,雷龍其實就是迷惑龍。於(yu) 是裏格斯在其著作中將雷龍廢除,沿用發現時間更早的迷惑龍之名。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時馬什已去世3年,關(guan) 於(yu) 他生前學術不端的批評聲又湧上風口浪尖。“化石戰爭(zheng) ”期間,馬什和柯普明爭(zheng) 暗鬥,賄賂、誹謗、謾罵和鬥毆屢見不鮮,為(wei) 了發表更多物種,而將已發現的物種另立新種的案例也不在少數。這場大戰已經讓馬柯二人的人品受到質疑,雷龍屬無效已經“板上釘釘”。怎奈雷龍的名氣太大,名字又朗朗上口,許多叫慣了的民眾(zhong) 也懶得改口。就連1989年美國郵政管理局發行的一套恐龍郵票,也沿用雷龍這個(ge) 名字。

1922年的恐龍新年賀卡,可可愛愛!| Wikimedia Commons

盡管負責展覽雷龍化石的美國自然博物館館長——亨利•奧斯本(值得一提的是,奧斯本也是霸王龍的命名者)對馬什十分厭惡,但他仍是頂住壓力,堅持用雷龍的名字策展。但館方也頂不住學界的改名浪潮,隨後將展牌上的雷龍改為(wei) 迷惑龍,並替換下了圓頂龍腦袋,換上了迷惑龍腦袋。

雷龍之名真要湮沒在曆史的長河中嗎?2015年,以伊曼紐爾•喬(qiao) 普為(wei) 首的葡萄牙和英國兩(liang) 國科學家組成的研究團隊,公布了他們(men) 的最新研究成果,讓塵封百年的雷龍之名再次響徹人間。專(zhuan) 家們(men) 花費5年的時間,走訪了歐美各大博物館,分析了上百具化石,發現雷龍和迷惑龍之間存在著許多處決(jue) 定性差異,因此認為(wei) 雷龍和迷惑龍並不是同一種動物,而是兩(liang) 個(ge) 獨立的物種。雖然有不少反對的聲音,但許多古生物學家對喬(qiao) 普團隊的研究表示了肯定。

早期的雷龍複原形象,人們(men) 曾認為(wei) 它生活在水中| Biodiversity Heritage Library / Flickr

侏羅紀的大胃王

雷龍生活在1.5-1.45億(yi) 年前侏羅紀晚期的北美西部,在美國的科羅拉多州、猶他州和懷俄明州都有分布。雷龍長約22米,高約4.5米,體(ti) 重接近15噸。盡管雷龍的脖子擁有15塊頸椎骨,但和當地的腕龍、梁龍比起來,它們(men) 的脖子短得多也寬得多。雷龍長著一條長長的尾巴,由82塊尾椎骨連接而成,長度可達12米,占去了體(ti) 長的一半以上。

現代的雷龍複原形象 | Nobu Tamura / Wikimedia Commons

盡管發現之初並沒有頭骨出土,後來人們(men) 發現的雷龍腦袋顯示,雷龍的頭部狹長,嘴裏有釘狀的牙齒。這些牙齒可以幫助它扯下堅硬的樹枝。它們(men) 的牙齒很簡陋,不適合磨碎植物纖維,因此雷龍進食時會(hui) 直接將枝葉囫圇吞下,再交給強大的胃來慢慢消化。

雷龍的身邊活躍著像異特龍這樣的大型掠食者,長尾巴則是雷龍的迎敵利器。1997年內(nei) 森•梅爾沃德教授曾用計算機模擬出雷龍舞動尾巴時產(chan) 生的效果,當雷龍全力揮動它的尾巴時,可發出超過200分貝的音爆。如果這條鞭子似的尾巴抽打在肉食恐龍身上,能打得它們(men) 皮開肉綻。

修長的尾巴末梢 | Tom Parker / Wikimedia Commons

雷龍可謂是最著名的恐龍之一,其發現、命名、改名乃至重新歸來都帶著傳(chuan) 奇色彩。橫跨億(yi) 萬(wan) 年的人類圍繞著史前巨怪的不斷探索,或許就是古生物學最有魅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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