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碳匯屬於(yu) 碳匯的一種,又稱“海洋碳匯”或“藍碳”,是一種利用海洋生物及海洋活動吸收清除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並將其固定在深海中的過程、活動和機製,與(yu) 陸地上的“綠色碳匯”相對應。經統計,全球範圍內(nei) 超過55%的經生物固存的碳是儲(chu) 存在藍碳生態係統中的。其中,紅樹林、鹽沼和海草床等關(guan) 鍵生態係統貢獻了藍碳總量的70%。麵對國家“3060”碳達峰碳中和新目標和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新使命,深圳大力發展藍色碳匯將具有重大現實意義(yi) 。

圖1 中國濱海濕地主要生態類型的相對地理分布及其儲(chu) 碳機製
02 國內(nei) 外藍碳現狀及發展趨勢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聯合國糧農(nong) 組織(FAO)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hui) (IOC/UNESCO)於(yu) 2009年聯合發布《藍碳:健康海洋對碳的固定作用——快速反應評估報告》,確認了海洋在全球氣候變化和碳循環過程中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並重點介紹了海草床、紅樹林、濱海沼澤三大海岸帶藍碳生態係統,指出這三大藍碳係統具有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存儲(chu) 周期長等特點和基本屬性。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hui) 於(yu) 2014年2月底發布《對2006IPCC國家溫室氣體(ti) 清單指南的2013增補:濕地》,增補了濱海濕地生態係統等溫室氣體(ti) 排放與(yu) 吸收的估算方法。保護國際·山水(CI)、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等組織於(yu) 2014年9月發布的《海岸帶藍碳:紅樹林、鹽沼和海草床碳儲(chu) 量與(yu) 釋放因子評估方法》,提供了建立沿海藍碳清單的勘測、數據獲取和估算方法。相關(guan) 國家和國際組織也高度重視藍碳保護工作,推動將藍碳納入《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加入國家溫室氣體(ti) 清單和國家信息通報機製,並探索將藍碳納入國家發展規劃和經濟產(chan) 業(ye) 政策之中。
中國的藍碳保護工作與(yu) 國際社會(hui) 同步開展,以地方試點的形式進行了有益探索和積極實踐。今年3月15日中央財經委員會(hui) 第九次會(hui) 議強調“要提升生態碳匯能力,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有效發揮森林、草地、濕地、海洋、土壤、凍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態係統碳匯增量”。2020年9月17日,我國在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hui) 中提到“開展藍色碳匯研究及試點工作”。2019年5月1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實施方案》提到“開展海洋生態係統碳匯試點,開展藍碳標準體(ti) 係和交易機製研究,依法合規探索設立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場所”。同時,深圳、廈門、威海及湛江等我國沿海城市也在藍色碳匯方麵率先開展了先行探索,取得了重大進展。

表1 全國各城市藍色碳匯工作開展情況
目前全球碳市場交易額預估有3000億(yi) 美元,中國碳市場是全球配額成交量第二大的市場,藍色碳匯將成為(wei) 國家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和經濟新增長點,但目前國際上海洋碳匯標準體(ti) 係還是空白,海洋碳匯交易規則還未建立,海洋碳匯市場還未形成。加快建立海洋碳匯標準體(ti) 係、形成海洋碳匯交易規則、建立海洋碳匯交易市場,對主導國際海洋碳匯發展走向、把握海洋碳匯話語權和主動權有重要意義(yi) 。
03 深圳發展藍色碳匯優(you) 勢
作為(wei) 國家首批低碳試點城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城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及建設中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大力發展藍色碳匯,發展藍碳經濟,深圳具有如下先天優(you) 勢。

表2 中國沿海各省份濱海濕地各類型的分布及其碳埋藏速率估算
一是自然資源優(you) 勢。深圳海洋自然資源豐(feng) 富,全市海域麵積1145平方公裏,擁有大亞(ya) 灣、大鵬灣、深圳灣及珠江口構成的三灣一口海域資源,擁有良好的深水岸線、沙灘、濕地等灣區資源,具有豐(feng) 富的海洋生物多樣性資源,擁有福田國家級紅樹林自然保護區等,具備發展藍色碳匯的先天優(you) 勢。
二是科技創新優(you) 勢。深圳市海洋經濟已初步建立起一個(ge) 以產(chan) 業(ye) 為(wei) 導向、以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的開放合作、市場主導、政府扶持的創新體(ti) 係,成功入選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及國家海洋綜合管理示範區,擁有涉海創新載體(ti) 63個(ge) ,其中國家級載體(ti) 2個(ge) 、省級載體(ti) 17個(ge) ,深圳海洋大學、國家深海科考中心和中國海洋大學深圳研究院建設正在加速推進中。隨著深圳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ye) 創意之都加速推進,可為(wei) 深圳發展藍碳注入新的活力,成為(wei) 推動藍碳經濟跨越式發展的主引擎。
三是市場先行優(you) 勢。深圳市是我國第一個(ge) 正式啟動碳排放交易的試點城市,也是目前覆蓋企業(ye) 數量最多、交易最活躍、減排效果最顯著的試點之一,作為(wei) 深圳碳交易唯一法定平台的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是全球發展中國家第一個(ge) 運營碳市場的交易平台。碳市場對外開放程度高,深圳碳市場是全國首個(ge) 引進境外投資者的碳市場。截至2021年初,深圳碳市場境外投資的交易量已超過1000萬(wan) 噸。率先完成全國首個(ge) 《海洋碳匯核算指南》編製。此外,作為(wei) 國家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地區,根據授權深圳可率先在藍碳領域開展相關(guan) 試點試驗示範。
04 加快深圳藍色碳匯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是加強對藍色碳匯資源調查和監測研究。藍碳發展的基礎工作是藍碳的監測和核算,科學準確的固碳量核算是藍碳價(jia) 值實現的重點。目前,深圳藍色碳匯核算研究剛剛起步,應集聚國內(nei) 外藍色碳匯領域頂級專(zhuan) 家團隊,從(cong) 深圳全市藍碳生態係統分布和碳庫調查入手,開展藍碳綜合調查與(yu) 評估,建立深圳市藍碳基礎數據庫,在研發藍碳儲(chu) 量調查、監測與(yu) 評估和藍碳減緩與(yu) 適應氣候變化係列標準的基礎上,建立藍碳調查評估和監測方法,查明藍碳全生命周期和物質循環全過程的價(jia) 值實現途徑,形成藍碳策源地效應。
二是開展藍碳市場交易試點。加快推進藍色碳匯交易進入深圳碳交易市場,通過推動藍色碳匯交易市場發展提高藍色碳匯價(jia) 值的市場化程度,加快碳匯資源變資產(chan) 、資產(chan) 變資本。同時支持藍碳信貸、債(zhai) 券、保險、基金的發展,探索藍碳期貨、期權和藍碳資產(chan) 跨境轉讓,積極開發更多的藍碳金融產(chan) 品及交易服務市場。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ye) 銀行、基金、保險機構發展藍碳領域綠色金融及其衍生品,探索建立藍碳投融資標準規範,填補藍碳投融資標準國際空白,為(wei) 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保持高質量發展、引領國際藍碳發展提供技術和管理支撐。
三是探索構建藍色碳匯核算和價(jia) 值評估標準體(ti) 係。目前國際上尚無被廣泛認可的藍色碳匯價(jia) 值核算標準,現階段對藍碳的價(jia) 值認同及價(jia) 值體(ti) 現在我國也尚未形成普遍共識。深圳應當抓住機遇、先行示範,加快藍色碳匯核算、碳匯價(jia) 值評估等領域相關(guan) 標準體(ti) 係的研究和製定,爭(zheng) 取掌握國際藍色碳匯標準製定的主導權。積極推動將藍碳納入生態保護補償(chang) 範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jue) 定性作用和經濟手段的杠杆導向調節功能,從(cong) 而更好地提高藍碳利用效率,保護海洋生態係統,有效助力實現碳中和目標。
四是大力發展藍碳經濟。藍碳經濟是利用二氧化碳、過剩營養(yang) 鹽等傳(chuan) 統經濟副產(chan) 品,提供生態服務和生態產(chan) 品的減碳經濟。目前國內(nei) 煙台發布了全國首個(ge) 藍碳經濟發展計劃,在發展藍碳經濟製度建設層麵走在了全國前列。深圳應利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契機,加快布局藍碳經濟,科學合理利用海洋資源,突出科技創新,破解海洋負排放相關(guan) 技術瓶頸,大力發展海洋生態種業(ye) 、海洋生態智造業(ye) 、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態服務業(ye) ,積極策劃海洋牧場、漁業(ye) 碳匯、海草床碳匯等海洋碳匯項目,推動海洋產(chan) 業(ye) 生態化、海洋生態產(chan) 業(ye) 化,加快海洋生態產(chan) 品價(jia) 值實現,打造海洋低碳新型經濟體(ti)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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