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小小蚯蚓為何被寫進中央一號文件?
發布時間: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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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023中央一號文件的出台引起全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在“加強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一節中,出現了“嚴(yan) 厲打擊盜挖黑土、電捕蚯蚓等破壞土壤行為(wei) ”的明確表述,這也是“嚴(yan) 打電捕蚯蚓”首次出現在中央一號文件當中。蚯蚓又稱“地龍”,是一種傳(chuan) 統中藥材。電捕蚯蚓裝置又被稱為(wei) “地龍儀(yi) ”,依靠電壓刺激,便能將一定範圍內(nei) 的蚯蚓被一網打盡,又被稱為(wei) “絕戶式”捕蚯蚓,但它嚴(yan) 重破壞土壤生態環境,影響農(nong) 作物產(chan) 量。此次被中央一號文件關(guan) 注,說明無論從(cong) 執法層麵還是生態層麵,保護蚯蚓都已刻不容緩。


秤砣雖小壓千斤
蚯蚓是評價(jia) 耕地質量重要指標

蚯蚓是一種非常容易找到的物種,在全世界有近3000餘(yu) 種,而我國也有多達200多種,南方分布比北方多。過去,蚯蚓與(yu) 人接觸最多可能來自“釣魚”“誘餌”,但此次被寫(xie) 入中央一號文件,依然讓不少人感到意外。

事實上,野生蚯蚓是耕地質量的一項評價(jia) 指標。原國土資源部2016年開展的關(guan) 於(yu) “耕地質量評定指標體(ti) 係”的研究中,地力水平、耕作條件、健康狀況和生物特性成為(wei) 評價(jia) 耕地質量的4個(ge) 一級指標,地形部位、田麵坡度等成為(wei) 29個(ge) 二級指標。

在29個(ge) 二級指標中,“土壤蚯蚓”特意被列入一級指標“生物特性”之下。

研究報告也指出,土壤蚯蚓是土壤動物中最大的常見類群之一,通過取食、消化、排泄、分泌和掘穴等活動,對土壤過程的物質循環和能量傳(chuan) 遞產(chan) 生重要影響。

因此,蚯蚓是土壤生態係統重要物種之一,屬於(yu) 捕食食物鏈,又屬於(yu) 腐生性食物鏈。蚯蚓以動、植物的遺體(ti) 為(wei) 食物鏈的起點,可以對土壤有機質的分解和養(yang) 分的循環有作用;能破碎、分解和混合有機質(比如分解樹葉);還能改善有機質的空間分布。

蚯蚓對土壤的理化性質也有影響,它的排泄物包括它通過孔道,它就能夠鬆動土壤的結構,讓土壤板結,讓空氣和水分容易流進去。而且蚯蚓對植物微生物,包括土壤當中的動物都有影響,尤其有蚯蚓的地方植物就生長的好。而蚯蚓糞便本身也是優(you) 質有機肥,用蚯蚓有機肥,農(nong) 產(chan) 品的有機性、味道也會(hui) 更好。


瘋狂電捕背後的“黑產(chan) 鏈”
有人靠此瘋狂盈利

俗話說“無利不起早”,蚯蚓之所以被瘋狂捕捉,最主要原因還是其高漲的經濟價(jia) 值,而這裏麵最主要的“錢途”就是“入藥”。

在《中國藥典》中,有四種蚯蚓具有較高的藥用價(jia) 值,分別為(wei) 參環毛蚓、威廉環毛蚓、通俗環毛蚓和櫛盲環毛蚓,將它們(men) 幹燥後就稱為(wei) “地龍”,其中第一種的幹燥體(ti) 被稱為(wei) “廣地龍”(因為(wei) 其主要分布在廣東(dong) 、廣西、福建等地),而後麵三種則被稱為(wei) “滬地龍”(因為(wei) 其主要分布在江浙滬一帶)。

數據顯示,2010年國內(nei) 蚯蚓的需求量為(wei) 400噸,但到2020年,需求量增長到了675噸,10年內(nei) 漲幅超過50%。且四種能入藥的蚯蚓,都未能實現成熟的人工養(yang) 殖,隻能依靠野外捕捉,也在無形中提升了價(jia) 格。

根據2022年紅星新聞記者的一篇報道,在廣西玉林等地,早些年地龍的收購價(jia) 為(wei) 每公斤四五十元,後來由於(yu) 需求量增加,現在已經到了每公斤230元。

某收購商表示,地龍儀(yi) 剛出來時,有的人每天能電到500公斤。不過現在則電不到那麽(me) 多了,畢竟電捕蚯蚓的人實在太多了,而且電了這麽(me) 多年了,蚯蚓都很少了,想要賺錢就得往更遠的地方去跑。”


利好人工養(yang) 殖業(ye)
防範“電捕蚯蚓”應有法可依

事實上,2022年7月,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會(hui) 同國家林草局、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野生蚯蚓保護 改善土壤生態環境的通知》,部署各地核實電捕野生蚯蚓等問題,依據職責加強監管,整治非法捕殺、收購、加工野生蚯蚓亂(luan) 象。

在多個(ge) 部門的協同監管下,如今電商平台上售賣的“電蚯蚓機”、“地龍儀(yi) ”等商品全部下架,加上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表示要嚴(yan) 厲打擊電捕蚯蚓行為(wei) ,電捕蚯蚓這條“致富之路”恐怕即將走到盡頭。

例如北京、廣東(dong) 、海南等多地都已出台法規,將野生蚯蚓等納入保護範圍之內(nei) 。海口市人民政府早在2018年,就公布《海口市濕地保護若幹規定》,率先規定禁止在濕地內(nei) 電蚯蚓的法規。

2020年3月31日,新修訂的《廣東(dong) 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率先將適用範圍擴大到名錄之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2020年6月1日,北京市實施新版《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條例擴大了野生動物的保護範圍,並強化了禁食製度,將禁食範圍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拓展到了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和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

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土地科學與(yu) 技術學院教授孔祥斌認為(wei) ,“小蚯蚓”首次出現在中央一號文件裏,是一個(ge) 推進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中的標誌性事件,意味著國家更加重視耕地的生物特性、農(nong) 業(ye) 發展與(yu) 生物多樣性的關(guan) 係,以及土壤在微觀層麵的優(you) 化。

北京林業(ye) 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則表示,對於(yu) 禁止電捕蚯蚓的訴求,長期處於(yu) “無法可依”境地,原因在於(yu) 過去蚯蚓並不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hui) 價(jia) 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這使得執法部門沒有相關(guan) 法律法規作為(wei) 執法依據,從(cong) 而導致電蚯蚓行業(ye) 的無序發展,甚至泛濫成災,對生物多樣性和土壤生態係統造成破壞。

她建議,對於(yu) 野生動物,國家層麵應該既要保護納入名錄的野生動物,也要保護沒有納入名錄的其他野生動物,要在堅持重點保護的基本原則、嚴(yan) 格保護納入名錄的野生動物的基礎上,添設普遍保護、底線保護的特別原則,這樣方能實現對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安全的整體(ti) 性保護。

另一層麵,“禁電令”對於(yu) 蚯蚓的人工養(yang) 殖也是利好消息。據了解,早在上世紀80年代,蚯蚓就已實現人工養(yang) 殖,但人工繁殖技術尚不成熟。在“禁電令”的推動下,相關(guan) 養(yang) 殖技術有望突破瓶頸,普惠更多養(yang) 殖戶。

(來源:新京報、第一財經、光明網、紅星新聞等)

來源:北京科技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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