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必須年滿六周歲(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xi) 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深圳市戶籍兒(er) 童;
2.享受政府相關(guan) 優(you) 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er) 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hui) 保險(養(yang) 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er) 童。
二、申請方法
(一)填報要求
申請學位可填報四個(ge) 誌願,非深戶籍申請人必須填報兩(liang) 所及以上民辦學校,深圳戶籍申請人不作要求。具體(ti) 可分三種情形:
①若第一誌願填寫(xie) 公辦學校,則須提供該公辦學校招生地段內(nei) 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材料;
②若第一誌願填寫(xie) 民辦學校,且在民辦誌願之後還有其他公辦誌願,則須提供所填的第一個(ge) 公辦學校招生地段內(nei) 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材料;
③若全部誌願填寫(xie) 民辦學校,則須提供龍崗區範圍內(nei) 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材料。
(二)報名步驟
第一步:家長網上預報名。
登錄“龍崗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頁麵或者關(guan) 注“本地寶深圳升學”微信公眾(zhong) 號,在公眾(zhong) 號對話框回複“龍崗”獲取報名入口,憑適齡兒(er) 童身份證號進入,填寫(xie) 學位申請信息,填報學校誌願。
確認信息無誤後直接保存,同時產(chan) 生申請學位的流水號,即完成網上預報名。
第二步:學校網上確認。
家長完成網上預報名後,由學校根據家長在網上填報的信息核實其居住地是否屬於(yu) 該校招生地段,完成網上確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不予受理學位申請:
1.申請材料不齊或虛假的;
2.非深圳市義(yi) 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對象的;
3.家長提供的證件內(nei) 容和網上預報名填報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請學位的居住證明材料地址不是第一個(ge) 公辦誌願學校招生地段的。
三、積分類型及加分項
(點擊圖片查看大圖)
(一)有關(guan) 加分項具體(ti) 說明
(所有加分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1.居住時間計算方法。
①計算起始日期:提交房產(chan) 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chan) 證發證日期;提交房屋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如備案時間早於(yu) 起租時間,按照起租時間開始積分);提交特殊住房申請材料且申請人戶籍在所申請學區內(nei) 的是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房屋租賃信息、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不計算居住時間。②計算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
2.社保加分計算方法。
以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的社保(養(yang) 老險和醫療險同時繳交月份的累計月數)為(wei) 準。2020年因疫情影響,按照上級要求,將隻驗核養(yang) 老險累計繳交月數來計算加分。計算方法:社保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4月1日,總月數減去12個(ge) 月後,每個(ge) 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計雙方,隻計算填寫(xie) 的一方。
3.計生加分。
①申請人如需申請計生加分,請於(yu) 網上預報名前進行計生信息的確認。②計生信息通過市衛健委信息係統進行驗核,市衛健部門對申請入學兒(er) 童、少年的家庭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結果為(wei) 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4.優(you) 享加分。
①試點學區。2020年,在麓城外國語小學——怡翠實驗學校——南京師範大學附屬龍崗學校共享學區、賢義(yi) 外國語學校——信義(yi) 實驗小學共享學區試行優(you) 享學區,即在共享學區內(nei) 為(wei) 每所學校再劃定一個(ge) 優(you) 享學區(優(you) 享學區具體(ti) 範圍見本指南“小學招生地段”)。
②計分方法。家長可選擇所屬共享學區內(nei) 任意一所學校作為(wei) 第一誌願學校,若第一誌願選擇對應的優(you) 享學校,可獲得2.5分優(you) 享加分(優(you) 享加分僅(jin) 在共享學區內(nei) 有效)。
(二)有關(guan) 積分複核具體(ti) 說明
家長申請學位審核合格並有核定學區積分後方可參加學位排隊。審核不合格、無核定學區積分的,家長可向學校提出複核申請。
因以下原因確認不合格的,學校不受理其複核申請:
①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或查無此人;
②房產(chan) 證證件號碼不存在,或過期,或產(chan) 權人不是監護人(或祖輩);
③房屋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證件號碼不存在,或租賃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房麵積不是整套;
④登記的居住信息登記地址和填報的居住地址不符;
⑤社保目前已中斷繳費或電腦號不存在。
四、申請材料
(點擊圖片查看大圖)

●有關(guan) 材料具體(ti) 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居住材料
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為(wei) 以下資料中的任一種,且都要求是住宅類房屋,房產(chan) 所在土地用途為(wei) 住宅或者商住兩(liang) 用:
1.產(chan) 權證明:提供深圳市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chan) 證明,產(chan) 權必須是父親(qin) 或母親(qin) 或父母共有且產(chan) 權份額大於(yu) 50%;已購房但房產(chan) 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chan) 證複印件。如果權利人不是父母,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yu) 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並按特殊住房計算積分。
2.房屋租賃憑證:由龍崗區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租房麵積為(wei) 整套,承租人必須是適齡兒(er) 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①深圳戶籍申請人租期一年以上並包含2020年的6月16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戶籍申請人租期包含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且備案時間須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
③租住在商品房中的,必須提供房屋租賃憑證。深圳戶籍申請人租住在商品房中,暫時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租賃憑證的,在學位申請期間,請租戶聯係業(ye) 主並溝通實際情況,在征得業(ye) 主同意使用其房屋學位條件下,取得房產(chan) 證有關(guan) 信息。學位申請時,先按照未辦理租賃憑證情況,如實填報業(ye) 主房產(chan) 證信息及人口居住登記信息,完成信息填報,待疫情結束後補辦房屋租賃憑證並更新報名係統信息(補辦房屋租賃憑證的時間截止至2020年6月16日,在規定時間內(nei) 未能補辦提交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的,視為(wei) 入學資料審核不通過)。
3.特殊住房:
①屬於(yu) 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hui) 開具相應證明材料。
②屬於(yu) 軍(jun) 產(chan) 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jun) 產(chan) 證或軍(jun) 產(chan) 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hui) 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③屬於(yu) 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由轄區居委會(hui) 開具住房證明材料。
④適齡兒(er) 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yu) “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⑤屬於(yu) 集體(ti) 宿舍類別的,所住集體(ti) 宿舍應屬合法住房且取得房產(chan) 證。適齡兒(er) 童父母提供有效房產(chan) 證明、所在工作單位證明及同地址人口居住登記信息。
4.租賃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記信息:已辦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後的“房屋租賃信息”依然有效。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請使用電腦登陸深圳市公安局網站,在“居住登記查詢”模塊中,查詢確認本人登記在學區居住最新一條滿足居住時間要求的“登記房屋地址”信息,記錄其完整表述,在學位申請時,請將其完整填入報名係統(如公安局網站無法查詢到居住信息或有錯漏的,請主動前往居住社區申報登記居住信息並記錄完整的登記房屋地址表述)。
①深圳戶籍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時間須在2020年4月1日前。
②非深戶籍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時間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
(二)關(guan) 於(yu) 社保材料
非深圳戶籍適齡兒(er) 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參保證明。
特別說明:因疫情期間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社保斷繳、新舊證件有效期暫時無法接續等情況,待疫情結束後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不影響今年學位申請資格。
(三)學位申請材料提交
所有材料原件,由學校視情況安排家長到校提交,並掃描上傳(chuan) 存檔。在學校通知時間內(nei) 未能提交有關(guan) 材料的,視為(wei) 入學資料審核不通過。
五、關(guan) 於(yu) 學位申請房鎖定製度
從(cong) 2019年起,龍崗區範圍內(nei) 的義(yi) 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全部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製度。在此前未實施此項製度的片區,已被用來申請學位的住房不會(hui) 受到影響。學位申請鎖定房製度主要內(nei) 容如下:
1.一套住房隻能允許一戶住戶的孩子申請學位,如同一套房有多個(ge) 孩子申請,必須是同一父母或監護人;
2.學生被公辦學校錄取後,即視為(wei) 用於(yu) 申請學位的住房被鎖定。“小一”開始使用鎖定時間6年,“初一”開始使用鎖定3年;轉學插班使用的,鎖定時間為(wei) 入讀年級至同一學段畢業(ye) 年級;鎖定期間不允許其他家庭子女申請就讀公辦學校。
六、錄取辦法
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家長填報的誌願順序和學區積分高低順序錄取,錄滿為(wei) 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誌願錄取,即當學生的學區積分低於(yu) 第一誌願學校的錄取積分線、未能被第一誌願學校錄取時,其積分達到第二誌願學校的,可被第二誌願學校錄取,以此類推。
2.同一誌願同一積分的,按優(you) 享學區——學區戶籍——龍崗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非深圳戶籍順序錄取。
3.同一誌願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的。
(1)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you) 先錄取,其餘(yu) 的以在學區連續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購房合同按照備案時間,學區戶籍按照申請人父母戶籍遷入學區時間)。
(2)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you) 先錄取,其餘(yu) 的以繳納的社保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you) 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you) 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
4.無法按誌願錄取的非深戶籍,家長可自主聯係深圳市其它民辦學校或選擇回原籍就讀。
七、時間安排
01、網上預報名
(5月7日至5月16日)
登錄龍崗政府在線網站的“龍崗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頁麵或者在“本地寶深圳升學”微信公眾(zhong) 號對話框回複“龍崗”獲取報名入口,點擊“小一報名”,憑適齡兒(er) 童的身份證號進入,填報誌願,確認信息無誤後直接保存,同時產(chan) 生申請學位的流水號,完成網上預報名。沒有上網條件的,可在就讀的學校上網,也可向地段內(nei) 學校請求協助。
02、學校網上確認
(5月7日至5月18日)
由學校根據家長在網上填報的信息確認現居住地是否屬於(yu) 該校招生地段,完成學校網上確認。
03、資格審核
(5月19日至6月16日)
所有材料原件,由學校視情況安排家長到校提交,並掃描上傳(chuan) 存檔。材料提交後,經初步確認合格的,學校初審人員和家長在學校統一打印的《龍崗區2020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上簽名確認,加蓋學校公章,學校留存一份,家長保存一份。經學校確認受理後,家長不得更換學位申請材料。不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學校不予受理。入學材料的信息由教育部門統一匯總後送“市政府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台”數據庫進行審核。凡提供虛假材料且經查實者,龍崗戶籍學生不保證就近入學,非龍崗戶籍學生取消錄取資格。
04、查詢和複核審核結果
(6月17日至6月20日)
家長可於(yu) 6月17日起,以網上預報名方式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和學區驗核積分。審核不合格又符合複核要求的,可在6月19日至6月20日到申請學校申請複核。
05、查詢錄取結果
(7月29日)
家長於(yu) 7月29日開始,可在預報名網站查詢錄取結果,或電話谘詢誌願學校錄取結果,或到誌願學校公示欄查看錄取結果。
06、新生注冊(ce)
民辦學校統一注冊(ce) 時間
(時間:7月30日至8月1日)
公辦學校注冊(ce) 時間由錄取學校根據實際自行安排。家長可通過龍崗政府在線網站的“龍崗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頁麵提供的學校谘詢電話了解或直接到錄取學校公示欄查看新生注冊(ce) 具體(ti) 安排。
八、溫馨提醒
1.請家長認真閱讀本指南,提前備齊學位申請材料。申請學位須在規定時間內(nei) 進行網上預報名。對在規定時間內(nei) 未向學校提交材料申請學位的,符合條件的龍崗戶籍學生不保證就近安排學位,非龍崗戶籍學生不安排學位。
2.網上預報名時家長填寫(xie) 的證件內(nei) 容不真實不準確將會(hui) 導致審核不合格、沒有驗核積分和無法安排學位等嚴(yan) 重後果,請家長務必如實認真按要求填寫(xie) 網上預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結束後,經學校網上確認報名無誤,學位申請材料將不能更換。
3.按學籍管理有關(guan) 規定,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留級或變相留級。已在各類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就讀過小學一年級的學生,不能參加本次學位申請。對於(yu) 隱瞞事實,謊報信息而被錄取的,何時發現何時取消錄取資格,責任由家長承擔。
4.請家長留意申請學校的學位緊張情況和自己的學區積分情況,合理填報誌願。部分學校招生地段屬於(yu) 兩(liang) 個(ge) 或以上學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該類型地段允許家長自由選擇其中的一個(ge) 學校作為(wei) 第一誌願,如選擇學位緊張、學區積分錄取線高的學校作為(wei) 第一誌願,有可能出現因積分低而不被錄取的風險。
5.在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中,被民辦學校錄取且家長按時到民辦學校注冊(ce) ,確認就讀的,經民辦學校管理部門確認後,可享受政府規定的學位補貼。
6.被錄取的學生要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nei) 到學校報到注冊(ce) 和辦理相關(guan) 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的,不保留其申請錄取的學位。
7.在資料複核至錄取結果公布期間,不得申請刪除已報名信息。
8.新生報到時,學校要收取《龍崗區兒(er) 童入學入園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請家長提前到居住地就近醫院或社康中心接種點查驗《預防接種證》,並開具查驗證明。
9.非深戶籍申請人2021年申請學位需要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登記居住信息的,請於(yu) 2020年8月31日前辦理。租賃憑證要求租期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
10.殘疾兒(er) 童義(yi) 務教育學位申請辦法。
①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er) 童應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wei) 主,申請條件、提交材料和錄取辦法與(yu) 普通兒(er) 童學位申請相同。
②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xi) 生活,但能適應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教班學習(xi) 生活的龍崗區戶籍小學一年級適齡殘疾兒(er) 童,包括智障、精神(自閉症)、肢體(ti) (腦癱)類殘疾兒(er) 童,可憑戶口本、殘疾證、出生證、醫院證明申請龍崗區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教班,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兒(er) 童的入學安置方式。龍崗區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的招生公告將通過區教育局和區殘聯另行下發。谘詢電話:0755-89551901。
③屬於(yu) 聽障、視障類龍崗區戶籍適齡殘疾兒(er) 童,憑戶口簿、出生證、殘疾人證和醫院證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谘詢電話:0755-89468816。
④龍崗區實名登記智障、肢體(ti) 、精神(自閉症)類適齡兒(er) 童由龍崗區特殊教育指導中心組織專(zhuan) 家團隊進行評估,家長憑戶口簿、出生證、殘疾人證和醫院證明到指定地點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學生的安置方式。龍崗區特殊教育指導中心評估點為(wei) 龍崗區特殊教育學校。谘詢電話:0755-3329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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