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羅湖區初一學位申請,要求實際居住,不支持居住信息申請學位,臨(lin) 時購房租房受限,部分學校提前分流……
■ 網上申請時間: 5月19-31日
■ 公布新生名單: 7月30日
溫馨提醒:
羅湖區2020年義(yi) 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家長將申請學位所需的證件、材料掃描或拍照上傳(chuan) 至申請係統,學校在申請係統對材料進行初審。
家長無需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
羅湖區2020年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指南(附地段示意圖)
一、招生對象
就讀小學六年級,父母在羅湖區實際居住,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er) 童:
1.深圳市戶籍兒(er) 童;
2.享受市政府相關(guan) 優(you) 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er) 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羅湖區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hui) 保險(養(yang) 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er) 童。
二、申請學位所需證明材料
(一)深圳戶籍兒(er) 童
1.兒(er) 童及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nei) 有效房產(chan) 證明或《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3.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記錄。
(二)非深戶籍兒(er) 童
1.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er) 童及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港澳籍兒(er) 童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nei) 地通行證、父母與(yu) 子女親(qin) 屬關(guan) 係證明(市公證處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證》;
3.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nei) 有效房產(chan) 證明或《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4.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hui) 保險(養(yang) 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
5.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記錄。
連續滿 1 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wei) 基點向前倒算,社會(hui) 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三)享受相關(guan) 政策優(you) 惠人員的子女
國家對烈士子女、現役軍(jun) 人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shang) 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有教育優(you) 待、優(you) 惠政策,申請學位時除按時在網上申請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you) 惠政策規定的有關(guan) 材料。
軍(jun) 人子女申請在本區接受義(yi) 務教育,請於(yu) 申請學位開始前提供如下證明材料到羅湖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記備案:
1.軍(jun) 人身份證明:軍(jun) 人身份證、軍(jun) 官或士官證;
2.戶籍證明:戶口簿(首頁、家屬頁、子女頁)、子女出生證、子女身份證;
3.居住證明:房產(chan) 證、租賃憑證或單位宿舍證明;
4.單位證明:軍(jun) 人現役情況、子女關(guan) 係、享受特殊待遇情況說明等。
(羅湖區人武部地址:羅湖區翠山路39號羅湖國防大廈5樓505室 電話:82672807)
(四)台灣籍兒(er) 童
1.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監護人)的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 父母(或委托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nei) 有效的房產(chan) 證明或《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五)住房證明材料的要求及說明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mai) 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視為(wei) 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房產(chan) ,父母或監護人應當擁有≥51%的產(chan) 權。
3.2020年4月30日前未入夥(huo) 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wei) 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夥(huo) 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jue) 定是否接受申請。
4.在羅湖區臨(lin) 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jun) 產(chan) 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
分別提供下列材料並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chan) 處理,不予積分。
①軍(jun) 產(chan) 房提供住房軍(jun) 產(chan) 證或軍(jun) 產(chan) 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
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shu) ”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chan) 證明材料;
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chan) 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chan) )。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er) 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ge) 戶口簿並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chan) 。
7.住單位職工(集體(ti) )宿舍的,父母應為(wei) 該單位正式員工並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應當為(wei) 所在單位所有並提供產(chan) 權證明,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chan) 並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的,按租住特殊房產(chan) 處理,不予積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chan) 並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wei) “住宅”或“商住兩(liang) 用”。
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wei) 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信息》發證日期為(wei) 準,截至2020年4月30日滿一年。
同一學區地段前後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並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wei) 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20年9月30日。
疫情期間租賃合同過期,但仍在原租賃住址實際居住且在社區網格登記的,視為(wei) 連續租住。
10.租房和住祖輩房、集體(ti) 宿舍、商務公寓的適齡兒(er) 童父母(監護人)在本市有無住宅類房產(chan) 和是否連續、實際居住以市政府相關(guan) 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係統和社區網格管理係統核驗為(wei) 準,申請學位時務必如實填報。
受理申請後,除聯網信息比對,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上門家訪。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11.根據《深圳市社會(hui) 保險基金管理局關(guan) 於(yu) 告知疫情防控期間社保延期繳費有關(guan) 情況的函》:“對於(yu)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ye) 職工養(yang) 老保險費、失業(ye) 保險費、工傷(shang) 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ge) 月內(nei) 繳費”的通知,疫情期間未按時繳交保費的不作斷保處理。
三、學位安排原則和辦法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
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範圍招生;
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範圍招生。
(點擊圖片可查看高清大圖)
民辦學校招生範圍為(wei) 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位申請住房鎖定。
全區所有公辦初中實行學位申請住房鎖定,一套住房隻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三年內(nei) 不可重複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ge) 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係統錄入住房信息時,隻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係統內(nei) 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不用自己錄入住址,家長選擇該套住房並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
一套住房被鎖定後,初中三年後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在“本地寶深圳升學”對話框回複【鎖定】進行在線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羅湖戶籍適齡兒(er) 童父母無其他住房並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wei) “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非深戶籍適齡兒(er) 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係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chan) 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並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後,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位申請住房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誌願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you) 先,後取積分”招生方法。
先按照申請兒(er) 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er) 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hui) 保險時間(養(yang) 老保險+醫療保險)和計生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
錄取時,視學位數量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er) 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誌願順序由申請係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按積分從(cong) 高到低錄取。
公辦學校錄取滿後,按誌願錄取到民辦學校。
不服從(cong) 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
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
根據申請兒(er) 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er) 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er) 童:
①學區住房為(wei) 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chan) 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ge) 月積0.3分。特殊房產(chan) 不積分。
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ge) 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chan) ,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隻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er) 童:
申請兒(er) 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yang) 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ge) 月積0.1分。
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wei) 準)。
(3)加分。
①獨生子女加1分。
②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
③住房為(wei) 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
④父母為(wei) 深戶或一方為(wei) 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yang) 老+醫療)再加2 分。
⑤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⑥深圳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yang) 老+醫療)的小學畢業(ye) 生申請初一加1分。
(注:④⑤⑥項單親(qin) 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係指房產(chan) 用途為(wei) “住宅”或“商住兩(liang) 用”,有合法產(chan) 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chan) 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er) 童父母(或監護人)為(wei) 原居民並擁有產(chan) 權。
3.軍(jun) 產(chan) 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chan) 確屬兒(er) 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並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chan) 處理。
4.同分規則:
①同一類別,戶籍優(you) 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
②戶籍相同,購房優(you) 先。按購房-租房順序。
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you) 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you) 先。
四、申請時間和程序
(一)網上預申請,5月19-31日。
家長(學生)登錄“羅湖區基礎教育科”, 按指引進入“羅湖區2020年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係統”報名。
重要提示:
1. 填報誌願。
分三批:
①提前批,可自願填報1個(ge) 民辦學校誌願;
②第一批,填報地段公辦學校誌願(單校劃片填1個(ge) ,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幹個(ge) );
③第二批,民辦學校誌願。非深戶籍適齡兒(er) 童必須加填2個(ge) 民辦學校誌願。沒有填滿誌願和重複誌願的將不能保存。
2. 大學區和共享學區。
(1)大學區。
羅湖中學、濱河實驗中學實行大學區招生。申請學生可填報學區內(nei) 2個(ge) 公辦學校誌願。
(2)共享學區。
羅湖中學、紅桂中學、羅湖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為(wei) 共享學區。
①筍崗中學與(yu) 羅湖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為(wei) 同一學區,學區內(nei) 學生可填報筍崗中學或羅湖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地段內(nei) 非深戶籍申請學生必須加填羅湖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和紅桂中學誌願;
②鬆泉中學地段非深戶籍申請學生必須加填羅湖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誌願;
③羅湖外語實驗學校、文錦中學地段非深戶籍申請學生必須加填羅湖中學、紅桂中學誌願。
3.個(ge) 別學位特別緊張學校實行提前分流。
請下列學校地段內(nei) 小學畢業(ye) 生(家長)根據自己的條件,按學校接受學位申請類型,選擇對應的學校:
①深圳中學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隻受理地段內(nei) A、B類小學畢業(ye) 生申請,地段內(nei) 其他類別小學畢業(ye) 生,請申請東(dong) 湖中學。
②市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隻受理地段內(nei) A、B、C、D類小學畢業(ye) 生申請, 地段內(nei) 其他類別小學畢業(ye) 生請申請羅湖中學。
③翠園初級中學隻受理地段內(nei) A、B、C類小學畢業(ye) 生申請,地段其他類別小學畢業(ye) 生請申請文錦中學。
④羅湖外語初中學校隻受理地段內(nei) A、B類小學畢業(ye) 生申請,地段內(nei) 其他類別小學畢業(ye) 生請申請羅湖外語實驗學校。
⑤翠園東(dong) 曉中學隻受理地段內(nei) A、B、C、D類小學畢業(ye) 生申請,地段內(nei) 其他類別小學畢業(ye) 生請申請羅湖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
⑥桂園中學隻受理地段內(nei) A、B、C、D類小學畢業(ye) 生申請,地段內(nei) 其他類別小學畢業(ye) 生請申請紅桂中學。
4.筍崗中學開展“五四分段”試驗。筍崗中學與(yu) 鳳光小學聯合開展“五四分段試驗”,鳳光小學五年級學生可自願申請到筍崗中學就讀六年級(初中預備年級),學校按招生計劃錄取。
5.非本區小學畢業(ye) 生申請我區初一學位(5月19-24日資格審核)。
非本區小學畢業(ye) 生,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就讀我區初一:
①羅湖戶籍,家長(監護人)在學區實際居住。
②本市外區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並實際居住;或租房有正式租賃憑證(無其他住宅房產(chan) ),實際居住滿一年。
③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滿一年。
符合上述條件的請於(yu) 5月19-24日期間登錄“羅湖教育基礎科”——“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進入“非本區小學畢業(ye) 生資格審核”欄,填報資格審核信息,並將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和羅湖的住房(租房)證明、《內(nei) 地居民采集》、原就讀學校《小學畢業(ye) 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ce) 》掃描或拍照上傳(chuan) 至係統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才能在羅湖區申請初一學位。
④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不滿一年、或學區租房實際居住,符合條件的參加第三階段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6. 填報住址。
係統已導入每個(ge) 學校地段內(nei) 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
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係統申請,一套住房隻允許一個(ge) 住戶申請學位。
7.填報和上傳(chuan) 證件材料。
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並將申請材料掃描或拍照上傳(chuan) 至申請係統(掃描件或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
(二)學校初驗, 6月1-7日。
實行網上驗證,家長不用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ge) 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驗證。
1.網上審核。
以商品房房產(chan) 證(或不動產(chan) 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wei) 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不需要到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chuan) 的申請材料掃描件或照片進行初審,不用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
2.預約驗證。
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jun) 產(chan) 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ti) 宿舍等)的家長,需要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guan) 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誌願公辦學校驗核申請材料。
注: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誌願的申請兒(er) 童由第一誌願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chuan) 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wei) 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三)就讀與(yu) 免費資格審核,6月8-30日。
學校初審後,招生係統將申請信息與(yu)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台進行就讀與(yu) 免費資格比對驗核。
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進行申請信息複核和補充、更正(具體(ti) 時間另行通知),複核後的信息將再次送平台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申請係統”查詢最終複核結果。複核結束後,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複核。
(四)學位安排。
1.第一階段(7月上旬)。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誌願,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2.第二階段(7月中旬)。
第一批錄取:申請係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you) 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誌願,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誌願進行電腦排位。
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適齡兒(er) 童,由申請係統按家長填報的誌願錄取到民辦學校。
3.第三階段(7月中下旬開始)。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係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後,還有空餘(yu) 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er) 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初中不超過每人每年9000元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於(yu) 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wei) 其收費標準。
(五)公布名單,7月30日。
公辦學校公布錄取結果,錄取學校短信發送錄取通知,申請人可在申請係統查詢學位申請結果並自助打印《錄取通知書(shu) 》。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由各學校在招生結束後公布錄取名單。
(六)新生報到,具體(ti) 時間以學校的《錄取通知》為(wei) 準。
五、溫馨提醒
1.申請人務必如實填報和提交申請資料,填報虛假信息和提交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請資格並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不接受申請或取消申請資格:
①不按規定時間申請學位和提交申請材料的;
②申請學位時填報虛假信息和提供虛假證明的;
③在讀學生;
④跨地段申請學校的;
⑤學位申請開始後購、租房或遷戶口的。
3.國有民辦和其他民辦學校,麵向全區與(yu) 公辦學校統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願報讀的適齡兒(er) 童可直接在網上預申請。
4.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xi) 生活的深圳戶籍適齡殘疾兒(er) 童,可到地段初中申請隨班就讀。
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xi) 生活的羅湖戶籍聽障、視障等適齡兒(er) 童,憑戶口簿、兒(er) 童出生證、醫院證明可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申請學位(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地址:布吉西環路138號,電話:89468816。)
5.新生報到時,學校要收取《兒(er) 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報告》,家長可登錄深圳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網址,點擊右下角“在線服務”最後一欄的“入托入學查驗接種證”,自主查驗及打印證明。(也可以直接在本地寶深圳升學對話框回複【接種】進行在線查驗)
未按時完成接種的,請帶小孩到居住地或學校附近的社康中心補種疫苗,家長也可到接種門診打印查驗證明。
6.學校不受理非適齡兒(er) 童家長(監護人)的申請。申請公辦學校學位不收取任何費用,請不要隨便相信和委托別人代辦,以免上當受騙。
學位申請程序及操作指引
溫馨提示:
申請期內(nei) 申請時間的先後不作為(wei) 學位安排的依據,請家長錯開申請時間,以免造成網絡塞車。

如果你對申請學位有疑問,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務窗口谘詢;
如果你對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務窗口遞交《羅湖區義(yi) 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申訴表》尋求解釋和幫助。
投訴(申訴)、谘詢請到:
● 各中學教務處(電話號碼見地段示意圖左下角)
● 區教育局招生服務窗口 電話:22185706(公辦);22185748(民辦)
地址:羅湖區貝麗(li) 北路1號 地鐵7號線田貝站F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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