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填報指標生誌願的注意事項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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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考填報指標生誌願的注意事項


  為(wei) 了進一步發揮優(you) 質普高指標生分配改革的導向作用,讓不同類型、不同層次初中學校的考生享有更為(wei) 均等的入讀優(you) 質普高的機會(hui) ,緩解義(yi) 務教育擇校矛盾,促進義(yi) 務教育均衡優(you) 質發展,今年,我市指標生分配比例按照國家有關(guan) 部委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要求確定為(wei) 50%,參加指標生分配學校為(wei) 45所。

  按照指標生分配方案規定的名額分配辦法,經指標分配係統進行具體(ti) 計算,45所試點高中學校實際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將通過“深圳招考網”和市招考辦免費發放給全體(ti) 中考考生的《考生報考指導手冊(ce) 》予以公布。

  擬填報指標生誌願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 符合招生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ye) 生;

  ② 參加本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

  ③ 綜合表現評定等級為(wei) B以上(含B);

  ④從(cong) 初一年級第一學期起一直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且取得該校三年學籍。從(cong) 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學校的學生報名指標生,須從(cong) 初三年級第一學期起已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並取得該校學籍(從(cong) 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學校就讀後再在市內(nei) 轉學的學生,不再享有指標生報名資格)。

  考生填報指標生誌願與(yu) 普通生同步進行,符合指標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且限報1個(ge) 指標生誌願。填報誌願前,學校要提醒考生從(cong) 《考生報考指導手冊(ce) 》以及“深圳招考網”等渠道了解指標生分配的相關(guan) 政策,查詢試點學校的指標生招生計劃,以及各高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具體(ti) 情況。在網上填報中考誌願時,符合指標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8個(ge) 誌願中,選擇其中1個(ge) 有指標生招生計劃的學校作為(wei) 指標生誌願,在該誌願“指標生”選項前方框內(nei) 打“√”即可。

  高中學校錄取指標生按初中學校報該高中學校的考生人數,從(cong) 高分至低分錄取,但最低不低於(yu) 該高中學校普通生錄取線15分。錄取時,首先在中招錄取係統中對入圍指標生的指標生誌願作相應技術標識,然後將指標生誌願連同非指標生誌願,與(yu) 普通生一起劃線投檔。

  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誌願中選擇一個(ge) 誌願作指標生誌願且篩選入圍,但錄取時被指標生誌願前的普通誌願學校錄取,或者其中考成績已達到所報指標生誌願學校的普通生錄取線,則該生不作為(wei) 指標生錄取,其原占用的指標生名額由所在初中學校與(yu) 其填報相同指標生誌願的考生遞補。

  各初中學校所獲指標生計劃沒有完成的自動失效,各試點高中學校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自動轉為(wei) 普通生計劃進行錄取。

  為(wei) 幫助考生直觀形象地理解指標生分配和錄取辦法,市招考辦製作了《深圳市2018年指標生名額分配和錄取辦法示意圖》,考生可通過“深圳招考網”或《考生報考指導手冊(ce) 》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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