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海洋變暖
未來怎麽(me) 辦呢?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是當務之急,《巴黎協定》目標是:努力把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製在2℃以內(nei) ,並為(wei) 控製在1.5℃內(nei) 付出努力。如果能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21世紀氣溫將最多上升1℃,這能極大的減少全球變暖的影響和風險。實現《巴黎協定》控溫目標,全球各國必須都努力實現溫室氣體(ti) 排放逐步減少,並最終達到淨零排放。
2020年9月22日,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hui) 一般性辯論上,中國向全世界宣布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CO2排放力爭(zheng) 於(yu) 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zheng) 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是我國針對《巴黎協定》目標以及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的莊嚴(yan) 承諾。
然而,由於(yu) 海洋對氣候變化響應的緩慢和滯後特性,過去的碳排放導致的海洋變暖等影響將持續至少數十年之久。就算近似可實現《巴黎協定》,本世紀海洋變暖也不會(hui) 得以遏止。這一現象凸顯了海洋在全球氣候變化中的重要作用。
因此,站在海洋的角度,應對未來將發生的一係列變化和危機需要,應按照《巴黎協定》的目標實現減排以及綠色、可持續發展,降低風險。同時,對於(yu) 無法避免的變化,要適應變化、提前準備好應對變化帶來的風險。
(作者:成裏京,係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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