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公布廣東省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名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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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dong) 省教育廳關(guan) 於(yu) 公布廣東(dong) 省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名單的通知

省直有關(guan) 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省屬中小學校,省內(nei) 各國家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

為(wei) 進一步推進我省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工作,根據《廣東(dong) 省教育廳關(guan) 於(yu) 開展“廣東(dong) 省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推薦工作的通知》安排,省教育廳麵向全省開展了省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申報工作。經省直有關(guan) 廳局和地市教育局推薦,省教育廳經過初審、會(hui) 議評審、實地考察、公示等程序,評定廣東(dong) 韶關(guan) 丹霞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97家單位為(wei) 省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基地,廣州市越秀區中小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教育基地等6家單位為(wei) 省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營地,現將名單予以公布並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製

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和指導推動,通過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xi) 和實踐體(ti) 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銜接的創新形式,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nei) 容。省級基地、營地的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全麵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切實建立管理規範、責任清晰、安全保障的研學實踐教育工作機製。各地市、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穩妥推進本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建設工作。

二、堅持正確育人導向

各省級基地、營地要充分認識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工作的教育本質,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社會(hui) 主義(yi) 辦學方向,培養(yang) 學生高尚情操,在研學實踐課程中積極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不得開展任何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相背離的研學實踐課程,不得在研學實踐課程中宣揚腐朽文化、奢靡之風,堅決(jue) 杜絕研學活動娛樂(le) 化、旅遊化、庸俗化。營地研學課程設置要堅持內(nei) 部課程為(wei) 主、周邊輻射線路課程為(wei) 輔的原則,避免將研學實踐營地辦成研學實踐活動的“集散地”“中轉地”。研學實踐活動要嚴(yan) 格遵守《憲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教育與(yu) 宗教相分離原則,不得開展任何宗教相關(guan) 的研學實踐活動,堅決(jue) 禁止研學路線涉及宗教場所,堅決(jue) 禁止研學課程涉及宗教內(nei) 容。

三、全麵提升服務品質和水平

各省級基地、營地要嚴(yan) 格遵守有關(guan) 法律法規,通過網站、微信公眾(zhong) 號等途徑主動公布、及時更新開放接待時間、開放內(nei) 容、谘詢電話、投訴電話及郵箱等基本信息;要開發使用研學實踐服務和評價(jia) 的信息管理係統,提供優(you) 質服務,方便各方監督。各省級基地、營地麵向中小學生開展的研學實踐服務,不得以營利為(wei) 目的開展經營性創收,要確保研學實踐費用優(you) 惠以及對貧困家庭學生實行費用減免;要不斷提升軟硬件建設水平,進一步完善研學路線、課程、師資、安保等服務保障水平,為(wei) 學生提供優(you) 質高效的學習(xi) 和服務體(ti) 驗。

四、實行“摘牌退出”機製

省級基地、營地評定有效期為(wei) 3年,有效期自名單發布之日起算。3年有效期內(nei) ,省教育廳組織不定期抽查;3年有效期滿,省教育廳對全部基地、營地組織複核。

對於(yu) 抽查和複核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核查確認後,予以摘牌處理。

    1.不再符合基地、營地申報條件的;

 

    2.發生嚴(yan) 重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shang) 亡的;

    3.列入行業(ye) 重點整治對象的;

    4.發生嚴(yan) 重負麵輿情事件的;

    5.發生嚴(yan) 重意識形態安全事件的。

被摘牌的省級基地、營地,不得再以省級基地、營地名義(yi) 開展研學實踐活動。自摘牌之日3年內(nei) ,省教育廳不再接受其申報省級基地、營地。被摘牌的省級基地、營地已評定為(wei) 市、縣級基地、營地的,省教育廳將通過督查督辦,建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摘牌。

五、充分發揮基地、營地教育資源作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按《廣東(dong) 省教育廳等12廳局關(guan) 於(yu) 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粵教思函〔2018〕71號)文件要求,充分利用省級基地、營地資源,結合中小學課程教學需要,注重結構性、科學性、趣味性和參與(yu) 性,靈活安排研學實踐時間,確保每位中小學生在每個(ge) 學段參加有效的研學實踐活動,著力提高中小學生的社會(hui) 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ti) 美勞全麵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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