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英劍 中國人民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
近日,上海市某大學發生的持刀傷(shang) 人案件引發廣泛關(guan) 注。由於(yu) 涉事凶手被解聘,眾(zhong) 人熱議的焦點直指當前高校普遍實施的“非升即走”製度。盡管將“非升即走”歸結為(wei) 這起悲劇發生的必然結果顯然無視了一些更深層次原因,但其畢竟是這次悲劇事件的誘因之一。因此,我非常理解人們(men) 更加關(guan) 注“非升即走”這一美國舶來品在中國的落地實情。
如果溯源,我們(men) 會(hui) 發現,在美國的高校中很少能夠見到“非升即走”(up or out)的說法,該說法隻有在公司等機構中才會(hui) 見到。在高校中,與(yu) 之相關(guan) 的原初術語是“終身教職”(tenure track)。
其意是指,如果有人謀求高校終身教職,高校會(hui) 給予一份具有高級學術職稱的合同。該合同的最大特點是一旦簽署,若沒有正當理由,高校無法終止這份合同。為(wei) 此,合同人也進入“保險箱”——沒有特殊情況,就不用擔心失業(ye) 問題了。把“終身教職”簡化為(wei) “非升即走”,是取其後果而不顧及其精髓的一種說法,有些不妥。
“終身教職”合同中一般會(hui) 規定在未來6~7年時間內(nei) ,若不能晉升為(wei) 副教授以上職銜,就意味著未能進入到終身教職序列之中,那就隻能改換門庭另謀出路。
國外在簽署合同之前,要對應聘人進行無數次和無數階段的認真考查、討論乃至爭(zheng) 論,不單會(hui) 考慮其是否可以達到合同規定的晉級條件,更會(hui) 考慮申請者是否能夠成為(wei) 該校該領域的真正學者。而應聘者大都在應聘前衡量過自己是否能在6~7年完成應聘單位的任務。
這也是為(wei) 什麽(me) 國外隻要能夠拿到“tenure track”的offer,本人和親(qin) 朋好友都會(hui) 歡天喜地,最終也都會(hui) 順利晉級的原因。
反觀我們(men) 與(yu) 之相關(guan) 的聘任製度,的確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從(cong) 合同上看,人事部門所規定的很多條件都過於(yu) 具體(ti) ,乃至於(yu) 苛刻。比如發表多少文章、在什麽(me) 級別的刊物上發表、出版多少著作等。如此一來,讓學院層麵在考察人員是否合格上難有回旋餘(yu) 地。
其次,凡是最終出現矛盾者,大都是考查過程不夠嚴(yan) 密、不夠慎重所致——校方未能認真考查應聘者,也未很好估量其是否能夠完成該校所規定的任務;應聘者中也確有人抱著“無論能否完成規定的任務、先答應可以完成再說”的想法,等到進來後出現矛盾也就不奇怪了。
再次,不說進入“終身教職”係統,單單強調“非升即走”,實在是把經念歪了。
大肆宣揚“非升即走”有諸多反麵效果,把原本的一件好事——青年教師可以獲得進入“終身教職”的機會(hui) ,變成了令人恐怖的事情——“非升即走”,升不上去,就得走人!這令青年學者徒生緊張感,總是被“即走”的嚴(yan) 重後果壓迫著,難以安心教學與(yu) 科研。
盡管如此,我們(men) 也必須承認,經過20年的發展,“非升即走”製度對於(yu) 中國高校人事製度改革起到了不小的積極作用,短期內(nei) 我們(men) 看不到它離開高校舞台中心的可能性,隻能期盼這樣的製度能更加完善。
具體(ti) 而言,有兩(liang) 方麵的期待。
首先是希望從(cong) 人事部門的角度,不要將相關(guan) 內(nei) 容規定得過於(yu) 具體(ti) 和苛刻,給予學院這個(ge) 具體(ti) 用人單位更多的權限。如果因為(wei) 不同學科的不同特點而出現了相關(guan) 問題,學院與(yu) 個(ge) 人雙方可以有回旋餘(yu) 地。
其次,校方與(yu) 院方應加強過程考查,全麵認真地了解應聘者的所有情況,包括是否能夠完成規定的任務等,申請者也應慎重考慮個(ge) 人能力與(yu) 學校要求之間的差距,深入思考。
除此之外,我更願意從(cong) 製度層麵提三點建議。
第一,從(cong) 重考核轉變為(wei) 重培養(yang) 。高校一定要有“以教師為(wei) 中心”的核心理念與(yu) 實際行動,從(cong) 一開始就關(guan) 心青年教師的成長。在要求他們(men) 提高教學科研能力的同時,也應該從(cong) 多方麵加以關(guan) 心和照顧,而不是天天盯著那些指標,不斷詢問是否完成或能否完成。
第二,考慮轉變講師製度。我們(men) 應根據高校具體(ti) 情況完善終身教職製度,也可以借鑒西方非終身教職的“講師”製度。此講師製度是指不列入終身教職製度的高校教師隻負責教書(shu) ,學校並不考查其科研狀況。如果設立了類似的講師製度,對於(yu) 那些喜歡講課而不喜歡科研的教師來說,高校依然可以為(wei) 他們(men) 保留那方任由他們(men) 發揮講課特長的三尺講台。
第三,中國高校一定要破除各自封閉的體(ti) 係,打通教師相互流通的渠道。
在國外,一位教師在某高校無法得到終身教職,自然就會(hui) 尋找下家,轉入同類高校或層次略低的高校任職並獲得終身教職。這在國外是常態,但在國內(nei) 卻幾乎難以實現。因為(wei) 人們(men) 一旦進入某所高校,似乎就意味著已經在該校具備了終身教職。教師本人如果想離開,不容易;學校想讓教師離開,也不容易。
導致這一切的根源,都跟學校給予教師的各種福利掛鉤有關(guan) 係。被解聘的教師如果不能順利到另外一所高校任教,很有可能就意味著下崗或者失業(ye) 。
我相信,隻要有人才流通的渠道,中國高校無論是否借鑒美國的終身教職製度,都同樣可以建立很好的人才聘用製度。否則,即便是借鑒了,也無法真正取其所長,也無法真正使這一製度在中國實施。
《中國科學報》 (2021-06-15 第5版 大學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