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家庭病床申請條件
想在深圳申請建立家庭病床,患者首先必須滿意一個(ge) 基本條件:
診斷明確、病情穩定,因疾病需要臥床或者身體(ti) 衰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醫療衛生人員定期上門提供診療、康複或者護理服務。

而且必須屬於(yu) 以下13類情形之一:
1.氣管插管後、鼻飼或者持續導尿,需要定期進行治療或者護理的患者;
2.壓瘡、造口、失禁患者;
3.呼吸、泌尿、消化等係統反複感染患者;
4.糖尿病足患者;
5.惡性腫瘤晚期患者;
6.骨折後牽引或者固定,需要臥床治療患者;
7.孕期婦女;
8.精神或者運動存在發育異常,需要長期康複治療的兒(er) 童;
9.需要安寧療護的患者;
10.殘疾、外傷(shang) 術後或者患有腦血管意外後遺症的患者;
11.慢性心衰患者、慢性腎髒病3期、患者需要長期吸氧或者使用無創呼吸機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或者慢性呼吸衰竭患者等長期臥床需要治療的慢性病患者;
12.日間手術出院後需要醫療護理的患者;
13.國家、廣東(dong) 省和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