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2年度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申報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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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22年度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申報的通知

       

(為(wei) 加強寶安區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更多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和支持科學普及工作,推動公民科學素質提高,服務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先行示範區,區科協將於(yu) 近期開展2022年度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工作。)

各街道科協、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加強寶安區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更多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和支持科學普及工作,推動公民科學素質提高,服務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先行示範區,區科協將於(yu) 近期開展2022年度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工作,具體(ti) 事宜如下:

  一、申報主體(ti)

  寶安轄區域範圍內(nei) 的企事業(ye) 單位、學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實驗室、實驗基地、工作場地、科技場所及可用於(yu) 科普教育並願意向社會(hui) 開放的各類場所。

  二、申報流程

  (一)提交申報材料。提交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申報材料至寶安區科協指定收文窗口。

  (二)部門審核。區科協根據寶安區有關(guan) 規定進行材料審核。

  (三)專(zhuan) 家評審。區科協委托專(zhuan) 家組根據相關(guan) 認定標準對申報運營單位進行實地考察評審,專(zhuan) 家組出具評審意見。

  (四)上會(hui) 核定。區科協根據專(zhuan) 家評審意見進行綜合評價(jia) ,確定擬認定運營單位名單。

  (五)公示。區科協將擬認定運營單位名單在寶安區科技創新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wei) 5個(ge) 工作日。

  (六)認定稱號。向社會(hui) 公示無異議的,或者經調查異議不足以影響認定結果的,由區科協根據實際對運營單位授以“深圳市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稱號和掛牌,並且在其網站上公布。

  三、申報資料及受理

  (一)申報材料

  運營單位申報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深圳市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申報表》;

  2.運營單位科普工作和經費管理等製度、年度科普工作總結、下年度科普工作計劃、以往開展各類科普活動和從(cong) 事科普工作等相關(guan) 材料;

  3.其他相關(guan) 材料如包括但不限於(yu) 單位法人證書(shu) 、科普設施建設情況、科普隊伍建設情況等。

  (二)材料受理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深圳市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創建標準(見附件2、4)準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後,將紙質版一式兩(liang) 份報送至區科協收文窗口(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龍井二路95號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805室),電子版(Word件+蓋章掃描件)命名為(wei) “XXX單位-2022年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申報材料”並發送至工作郵箱:szbastm@baoan.gov.cn。

  (三)申報時間

  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wei) 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以區科協收文窗口收到紙質文本時間為(wei) 準,逾期不予受理。區科協審核材料後,將擇期對申報單位開展專(zhuan) 家評審,對符合條件的單位予以認定。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申報表

  2.深圳市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創建標準(試行)

  3.深圳市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創建評估指標表

  4.深圳市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標準(學校)(試行)

  5.深圳市寶安區科普教育基地創建評估指標表(學校)

  深圳市寶安區科學技術協會(hui)

  2022年4月24日       


附件: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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