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管仲設“內(nei) 閭”國人“非之”有不少性學家認為(wei) ,人類最早的性工作者出現在公元前594年,是古希臘雅典城邦第一任執政官梭倫(lun) 創設了“國家妓院”。

實際上這個(ge) “最早”應該屬於(yu) 中國古代女子,早在公元前645年的春秋時期,在今山東(dong) 境內(nei) 的齊國,便出現了一批性工作者。時齊國上卿管仲在齊桓公的宮城中設立“內(nei) 閭”,一次就安排了多達700名女子入住其中。內(nei) 閭也稱女閭,即官辦妓院,比梭倫(lun) 所設的國家妓院早了半個(ge) 世紀。
梭倫(lun) 創設國家妓院的目的,是為(wei) 控製和減少當時雅典城內(nei) 日益嚴(yan) 重的淫亂(luan) 現象,而管仲則是為(wei) 了增加齊國的中央財政收入,“以充國用”。所以,不論是動機上,還是時間上,在內(nei) 閭“上班”的700名古代中國女子都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批性工作者。
但是,這批性工作者甫一出現,便爭(zheng) 議不斷。《戰國策東(dong) 周策》上有這樣的記載:“齊桓公宮中七市,內(nei) 閭七百,國人非之。”所謂“非之”,即是反對開妓院這件事,時人並不支持有組織的合法賣淫,這大概是中國最早的“禁娼”聲音。
管仲的“性產(chan) 業(ye) ”政策盡管“國人非之”,但在此後卻異常發展了起來。秦漢以後逐漸形成了“樂(le) 戶製度”、“官妓製度”,並伴之出現了所謂的青樓文化。
從(cong) 筆者查到的史料上看,雖然青樓文化成為(wei) 古代中國特有的民俗文化一部分,但古代中國各朝政府有關(guan) 禁娼的呼籲從(cong) 未失聲過。特別在民間,最底層的老百姓對娼妓製度是深惡痛絕的,賣淫和嫖娼行為(wei) 為(wei) 人不齒,均有悖於(yu) 正常倫(lun) 理和性愛文明。為(wei) 此,民間常用“敗家子”、“賤貨”這類粗話,咒責進行性交易的男女雙方,引導社會(hui) 風氣,這實是一種“道德禁娼”。
宋仁宗趙禎規定官員“不得赴妓樂(le) ”道德禁娼並不是政策性的,所以相當乏力。針對禁娼呼聲,出於(yu) 淨化社會(hui) 環境、調整倫(lun) 理秩序、規範官場行為(wei) 的需要,古代朝廷多會(hui) 對賣淫嫖娼行為(wei) 從(cong) 政策上進行限製,這種限製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國的“法律禁娼”。
“法律禁娼”在古代中國很多時候是有條件的“掃黃”。古代中國的性工作者生存模式比較複雜,有宮妓、官妓、營妓、家妓、私娼、暗娼等。其來源早些時候是奴隸性質的女子、戰爭(zheng) 俘得的女人,後來則以失夫女、罪人(臣)女、賣身女為(wei) 主。
但每個(ge) 朝代幾乎都禁止“逼良為(wei) 娼”,從(cong) 準入機製上進行控製,避免社會(hui) 風氣整體(ti) 變壞。如明朝法律就規定:“凡娼優(you) 樂(le) 人買(mai) 良人子女為(wei) 娼優(you) ”者,“杖一百”。
與(yu) 此同時,又對性消費者即所謂嫖客的性消費行為(wei) 進行限製,其中尤以對負有社會(hui) 責任的官員的限製最多最嚴(yan) 。如宋代,便禁止官員狎妓。趙禎(宋仁宗)當皇帝時便規定,負責分管刑獄的官員提點刑獄不得召妓,當時的說法是“不得赴妓樂(le) ”。
四五十年後,趙頊(宋神宗)當皇帝時則擴大到整個(ge) 監司範圍,不僅(jin) 是提點刑獄,所有監察官員一律禁嫖。但也有例外,一年365天中有一天可以“放鬆”一下,就是趙頊過生日那天的“聖節”。時人詩句中所謂“共君今夜不須睡,未到曉鍾猶是春”,說的就是聖節之夜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