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科普:煲雞湯加黨參為何被罰?
發布時間: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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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波一月子中心在雞湯裏加黨(dang) 參被罰,月子中心還感覺到非常委屈:月子雞湯裏加入黨(dang) 參,這不是很常見的事情麽(me) ?我怎麽(me) 就違規了?很多網友也不理解:我家也這樣啊,我媽給我煲湯還放了黨(dang) 參呢!

從(cong) 管理部門角度說,道理非常簡單——這個(ge) 事情違法了。按相關(guan) 法規,黨(dang) 參並未列入我國「藥食同源」目錄,不建議日常加入藥材燉湯。也就是說,黨(dang) 參和大棗不一樣,不是一種「既是食品也是藥品」的食材,而是藥材。

可能很多朋友會(hui) 問:不是說「藥食同源」嗎?為(wei) 什麽(me) 放那麽(me) 點常見藥材就不行?

這就涉及到一個(ge) 重要的概念:藥材、藥食兼用食材和普通食品的區別

差別在於(yu) ,它們(men) 的基本特性不同,使用對象不同。

作為(wei) 食品,必須具有高度的安全性,絕大多數人可以日常食用,而不會(hui) 帶來明顯的身體(ti) 不良變化。食品要具有一定的營養(yang) 價(jia) 值,還要具有一定的感官美味特性。

藥品呢,所謂「是藥三分毒」,它僅(jin) 對部分患者的治療有益,而且還有嚴(yan) 格的數量限製;而對另外一部分人,則可能帶來不良作用,擾亂(luan) 代謝平衡。藥品不需要具備營養(yang) 價(jia) 值,更不需要有感官美味特性。

藥食兼用食材則居於(yu) 兩(liang) 者中間,它們(men) 既有一定的食物特性,有一定的口感和質地,有一定的營養(yang) 價(jia) 值,而且傳(chuan) 統上用於(yu) 食品,但還是比普通食物「藥性」強一些。

所以,藥食兼用食材不像大米飯、大白菜那樣,人人都能天天吃,有些人吃了就是可能出現不舒服的感覺的。即便能吃,吃的量也是有限製的。比如說,蓮子芡實等,雖然是食品,顯然不能大碗吃,而隻能少量配一點在粥湯裏。

簡單說,作為(wei) 食物,注重的是安全性、營養(yang) 性和美味性。能調節生理功能,能治病,那是它的次要功能,而且這個(ge) 功能是比較弱的。

長時間的食養(yang) 的確可以讓身體(ti) 狀況發生變化,但是,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奏效。人們(men) 不會(hui) 指望在生病的時候,吃某種食物,一天之內(nei) 就出現明顯變化。

大家想一想,吃黨(dang) 參是為(wei) 了獲得其中的蛋白質或維生素嗎?它有感官美味特性嗎?黨(dang) 參可以天天吃、隨便吃嗎?傳(chuan) 統醫學認為(wei) 它能「補氣」,但是不是需要用它,用多少,需要醫生來進行判定。

所以,沒有醫生處方的前提下,月子中心隨便給哺乳媽媽使用中藥材,是違法的,罰得不冤枉。

有些網友可能會(hui) 說「我家門口那家餐館煲湯還放了黨(dang) 參呢」,那是沒有被查到。查到也是一樣應當處罰的。在不了解食客體(ti) 質的前提下,為(wei) 什麽(me) 要隨便給食客吃藥呢?

圖片

「我媽媽也煮了這個(ge) 湯」這話就更值得深思了。如果媽媽確實懂中醫,那是可以的。如果她不懂,隻是聽說某種藥材「補氣」、「補血」,就加在湯裏隨便給孩子喝,那是不安全的。盡管孩子不會(hui) 舉(ju) 報,盡管沒有管理部門上門罰款,但這種做法絕對不應當提倡

誰家的飲食操作都不是國際標準,「我家是怎麽(me) 做的」,不能成為(wei) 安全無害的判定標準,更不能成為(wei) 合理合法的評判標準。

實際上,很多所謂的「傳(chuan) 統操作」並不安全。如果按照食品工業(ye) 管理的法規,絕大多數家庭廚房是達不到安全標準的。甚至在食品配料選擇上也是如此。

比如說,國家禁止在食物製作中添加硼砂,有些家庭至今仍在使用;國家禁止在烹飪中直接使用亞(ya) 硝酸鈉(硝),但有些家庭作坊還在直接用它醃肉醃雞;國家禁止在做皮蛋時使用黃丹粉(氧化鉛),有少數家庭還在使用。他們(men) 的理由是「自古以來這麽(me) 用......」「我爺爺奶奶那輩起就是這麽(me) 操作的......」「祖祖輩輩這麽(me) 做這麽(me) 吃,也沒有出過什麽(me) 事......」

食品加工中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都是經過安全性評估,做過急性毒性、亞(ya) 急性毒性、蓄積毒性、致癌性、致畸性、致突變性等各種實驗的,然後再打了很大的安全性「富裕」,才限量應用於(yu) 食品當中。這樣的成分,很多人無比恐懼。

自己家裏「古法」使用的配料,明明已經被科學研究證明是有很大安全風險的,但隻要沒把人「放倒」,就毫無恐懼感地違規使用。

這就是雙重標準了,確實讓人感歎啊。

說回藥材入餐的事情。不說現代科學,按照中醫的思路,健康人是需要陰陽平衡、寒熱平衡、髒腑平衡的,並不是簡單吃一種藥材就能促進健康的。藥膳食療需要有醫師來給出配方,而且要按照病人的身體(ti) 狀況來調整配方。餐飲店的外行人為(wei) 了招徠食客,在飯菜和湯品中亂(luan) 加中藥材,很可能讓部分體(ti) 質不合的食客體(ti) 質變得更不平衡,有害無益。

有人問:「如果是媽媽、婆婆給女兒(er) 、媳婦煲雞湯加黨(dang) 參,犯法嗎?我自己煲雞湯加黨(dang) 參,犯法嗎?」

自己和家人亂(luan) 加藥物,雖不犯法,但不提倡。就算用錯了,也隻是傷(shang) 害自己的身體(ti) ,沒有人舉(ju) 報,相關(guan) 部門也不會(hui) 為(wei) 此開出處罰。但開店是給別人製作食物,並從(cong) 中獲利,性質就不同了,因為(wei) 有可能傷(shang) 害到別人的身體(ti) ,違法就得受罰。

遺憾的是,這些情況,很多時候並未得到有效的管理。

總結一下:

沒有處方和醫囑,不能隨便吃藥材和藥物。哪怕是保健藥材也一樣。

食物和藥物(藥材)的食用目的不同,安全性也不同。食物用來供應營養(yang) ,提供感官愉悅,適合絕大多數人食用;藥物(藥材)用來治療疾病,不求營養(yang) 和美味,隻適用於(yu) 需要它的某些疾病狀況或特定體(ti) 質的人。「藥食兼用食材」的性質介於(yu) 兩(liang) 者之間。

3 凡是有比較明顯「藥性」的東(dong) 西,包括藥食兼用食材,都不能隨便多吃,而且要注意自己的身體(ti) 情況,有不良反應立刻停吃。

4 用錯了藥物(藥材),傷(shang) 害自己和家人的身體(ti) ,家人可能並不會(hui) 因此告發。但如果在餐飲機構中違規使用藥材,有可能影響消費者的身體(ti) 健康。故我國法規禁止餐飲機構在食物中添加藥物(藥材)

最後叮嚀朋友們(men) ,在外就餐時,不要因為(wei) 某款菜品宣傳(chuan) 「滋陰壯陽」、「大補氣血」就趨之若鶩。自家想要在食品中加入各種藥材的時候,最好谘詢醫師,了解藥材是否適合自己和家人的身體(ti) 情況,加多少量是安全的,並注意觀察食用後的身體(ti) 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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